《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二条第一款规定:“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房屋征收决定涉及被征收人数量较多的,应当经政府常务会议讨论决定。”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进一步严格征地拆迁管理工作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的紧急通知》第三条规定:“立项前要组织专家论证,广泛征求社会各界特别是被拆迁人的意见,并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我国法律法规明确强调了在征收拆迁之前,一定要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那究竟什么是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呢?房屋征收之前是否真的有必要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今天浩硕律师带着大家就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这一问题进行解析。
首先,究竟什么是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指的是对于涉及人民群众的公共利益的重大工程建设项目、重大决策、重要政策、重大改革措施等与社会公共秩序相关的重大事项在制定、审核和组织实施之前,为能够有效避免、预防和控制重大事项实施过程中存在的社会稳定风险,对可能影响社会稳定的因素进行系统的调查,并对可能存在的风险进行预测、分析和评估,制定风险应对策略和预案。
其次,真的有必要实施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吗?
根据我国出台的法律法规可知,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是作出房屋征收决定之前必须要进行的程序。由于房屋征收过程复杂,牵涉的利益较多,容易引发各类社会矛盾,所以在作出征收决定之前,应当对潜在风险进行预判、介入、化解,才能从根源上降低征收拆迁过程中的社会风险。
此外,实施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程序有哪些?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风险评估,主要是对评估征收项目的合法性、合理性、可行性和可控性进行评估,评估内容主要包括拟征收项目是否符合公共利益的需求、是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是否符合法定的审查审批报批程序、是否符合社会经济发展的总体水平、是否存在安全隐患、是否存在有效的的风险化解措施和应急预案等方面。
同时,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应当按照以下的步骤进行,即
(1)确定风险评估责任主体,制定风险评估方案;
(2)组织调查论证,广泛征求意见;
(3)开展风险评估,确定风险等级;
(4)编制风险评估报告;
(5)报备风险评估结果。
因此,被征收人在房屋征收项目开展时,应当注意此项目是否经过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此项评估是征收项目的必经程序,没有此项评估,则房屋征收程序不完整。在房屋征收项目中,若双方出现矛盾争议,被征收人可以选择抓住征收方这一违法点,合理捍卫自身权益。
山东志远安全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成立于2017年,注册资本1000万元,是国内专职从事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咨询的机构之一。公司由潘健创办并运营,总部在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舜义路中海奥龙观邸,办事处位于山东省枣庄市薛城区智能制造小镇A座5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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