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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龙头企业具备的条件

  • 发布日期:2023-04-07 13:16
  • 有效期至:长期有效
  • 商务服务区域:山东济南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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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说明

重点龙头企业具备的条件

1、规模较大

固定资产规模东部地区在5000万元以上,中部地区在3000万元以上,西部地区在2000万元以上;近3年年销售额东部地区在2亿元以上,中部地区在1亿元以上,西部地区在5000万元以上;产地批发市场年交易额在5亿元以上。

2、经济效益好

企业资产负债率小于60%

3、带动能力强

生产、加工、销售各环节利益联结机制健全,能带动较多农户;有稳定的、较大规模的原料生产基地。

4、产品具有市场竞争优势

科技含量高、市场潜力大;有较健全的市场营销网络,市场份额在同类产品中居前列,且较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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